现在道路上有许多限速标志非常不合理,例如本来可以安全驾驶时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限速80公里,本来可以安全驾驶时速70公里的非高速公路限速40公里甚至20公里,严重阻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。
限速标志的本来意义是应当是为了保障车辆的通行安全、保障道路其他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并应当在保障安全与高效快捷之间维持相应的平衡。
有的路段因为在高峰期车辆多,便人为地限速40公里/小时,例如广州海印桥南便赫然悬挂限速40公里的标志牌,该种限速背离了限速的科学价值。在正常情形下,假如所有车辆按照该种限速标志行驶,则广州海印桥南必然会堵成一片。
机动车驾驶人都是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资格的理性人,其会本能地根据通行条件来调整自己的车速。如果道路上车辆很多、车距很小,或者弯道很多、很急,或者路况很差,或者道路上有人员穿行,或者车辆有可能失控,驾驶人必然会降低车速以确保安全,因为一个理性的驾驶人规避事故是一种本能反应。
需要在任何时间都遵守的限速标志应列为强制标志,例如目前法律规定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/小时。需要在特定时间遵守的限速标志建议列为推荐标志(或警示标志),例如某些路段在特定时间车辆或行人较多,或者路况不是很好,希望驾驶人注意,则可悬挂该种推荐或警示的限速标志(该种限速标志可以蓝色表示以区分现有的强制标志)。
建议法律规定:违反上述推荐标志(或警示标志)的限速规定而造成交通事故的,视为驾驶人存在过错,应予以处罚,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则不予以处罚。